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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讨债公司清欠有风险 委托需谨慎

2019-09-17 11:04:43      点击:
讨债公司清欠有风险 委托需谨慎




一、欠债人失联 讨债公司也失联
吴先生(化名)有笔债务屡次要债失败,最近欠债人还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吴先生找到了一家“讨债公司”帮忙讨债。然而,讨债公司不仅没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帮他讨回债务,讨债公司负责人竟也失去了联系,吴先生支付的费用难以要回。吴先生又转向了向讨债公司“讨债”之路。
吴先生称,很多年前他借给一朋友32万元,但是对方一直推脱,迟迟不还。直到几个月前,吴先生再去催债时,发现对方竟失踪了。“邻居说他搬到外地去了”,电话也不接听。无奈之下,吴先生找到合肥一家讨债公司。吴先生说,他先通过电话与讨债公司一王经理联系,“有正规营业执照,所以我就相信了对方。”
去年10月23日,吴先生来到对方指定的一家公司,“我发现那里是另一家要债公司,但对方说他们都是一家的。”吴先生与经理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上规定吴先生向讨债公司支付寻人查址费两千元,同时注明了“如无成果,查址费退回甲方”。另有劳务费:按收回债款的百分之十比例收取,不成功不收取劳务费。
然而直到合同到期,讨债公司也没给出结果,查址费也没退,甚至连讨债公司也联系不上,不接电话。据调查,类似讨债公司的信息泛滥,公司众多。宣传时纷纷以“正规要债公司,合法收账,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先要账后付钱,要不到账不收任何费用”等信息吸引客户,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些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并不存在“讨债”的内容,而都是以“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一家讨债公司负责人称,找他们帮忙要债劳务费是收取债款的10%,要到债之后再付劳务费,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然而,除此之外,他们这行都要先支付数千元至万元的 “找人费”“启动经费”并非“不收任何费用”。
二、其他风险
委托讨债公司除债权得不到保障外,还存在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的风险。即使和讨债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委托讨债合同(这种合同在法律上往往是无效的),确定了费用分成,但在出门讨债之前,讨债人员一般都会开口提出启动经费若干,异地讨债有的甚至要求事先安排供其食宿。
对于讨债公司驾驶的汽车等交通工具,还需要按照高出市场租赁几倍的价格支付租赁费用,这部分原本应当属于讨债公司运营成本的支出,也可能由委托人来额外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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