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公司货款追讨讲述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法律有什么规定
2023-10-09 21:22:18 点击:
贷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金额的货币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返还相同种类和金额的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资金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接受资金的一方称为借款人。
贷款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能在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收回贷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
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
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终止合同。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和下限确定。
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利息。利息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归还贷款时支付;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在每年到期时支付;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应当与贷款一并支付。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贷款。贷款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贷款。贷款人可敦促借款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归还。
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借款人可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经贷款人同意,可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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